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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一楼盘宣称"买房送奔驰"涉嫌违法被查

成都商报  2016-04-22 17:33

[摘要] 内江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,经营者不得从事的有奖销售包括“抽奖式有奖销售,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”。也就是说,抽奖式有奖销售,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。

现在房地产市场激烈的竞争,让不少楼盘的宣传都“煞费苦心”,更有甚者他们不惜打着法律的“擦边球”。近日,内江一楼盘为了项目宣传吸引购房者,宣称奔驰,然而这次宣传却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涉嫌不正当竞争,当地工商部门现已介入调查,如果这次活动被终认定为违反不正当竞争,那么该楼盘将面临高额罚款。

楼盘大幅广告 宣称奔驰

4月20日,记者前往内江城区兰桂大道的该楼盘发现,该楼盘销售中心及工地围墙处有多个大幅展板,上面都醒目地写着“百万级奔驰”。记者在现场看到,根据展板内容,该楼盘为宣传二期开盘,开展购房抽奖活动,奖品设置有五个奖项,其中特等奖为S320奔驰,一等奖为E320奔驰,二等奖为B200奔驰,三等奖和四等奖分别为5万现金、家电5件套。

内江一楼盘宣称奔驰 涉嫌违法被查

在该楼盘销售中心,楼盘销售人员证实,这是楼盘二期销售推出的活动,买房后即可参与抽奖。其中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分别有1名、2名和6名。对于楼盘为何要推出此项活动,该楼盘销售方面负责人表示,公司未安排他接受采访,且公司相关负责人忙于二期开盘,近几天没时间接受采访。

涉嫌不正当竞争 工商介入调查

内江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,经营者不得从事的有奖销售包括“抽奖式有奖销售,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”。也就是说,抽奖式有奖销售,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。

4月21日,内江市工商局前往现场查看,并已介入调查此事。该负责人表示,目前,工商部门已责令楼盘尽快撤除相关展板。待调查清楚后,将给予楼盘相应处罚。

“无论是奔驰还是5万元现金,价值都超过5000元,家电5件套也很可能超过5000元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该楼盘抽奖式销售,奖项的金额已明显超过5000元,已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六条,如终认定楼盘“百万级奔驰”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楼盘1万元以上,10万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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