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达川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,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销售款未按规定确认收入,为防止国家税收流失,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,按照法律规定程序,先后下发《催缴税款通知书》和《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》等相关法律文书,在期限内该公司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缴纳义务。
近日,达川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,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销售款未按规定确认收入,为防止国家税收流失,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,按照法律规定程序,先后下发《催缴税款通知书》和《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》等相关法律文书,在期限内该公司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缴纳义务。
为确保国家税款及时、足额入库,达川区地税局依法及时启动了强制执行措施,于12月24日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营业税进行强制扣缴税款及滞纳金620万元,这是该局首次对未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强制扣款,成为达川区地方税务局严格执法,依法组织收入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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